华社是否应该高度关注董教总律师团警告信的合理性?
华社是否应该高度关注董教总律师团警告信的合理性?
求真 | 1月16日 9点17分
终于董教总出手了,最近又(前新院院长与教职员之前已经多次告社会信函)对新院戏剧与影像系主任孙春美老师发出《给社会大众的一封信》做出法律警告。不知实情的可能认为诉诸法律应该是最明智的做法,但是社会大众是否明白如果接纳这所谓的警告信的合理性,我们华社的声音是否就转变成可能的:帮凶、陷害与藐视法律等?
为此缘故,如果我们一再默认这是法治精神或主权论的正确性与合理性与正当性对华社的自由、民主、自发关心、族群反思与批判空间会带来如何大的冲击与影响?
为此之故,笔者感觉华社应该勇敢的质(质疑+问道)问,董教总发出如此严厉的法律声明欲意何在?
个人才疏学浅但是对法律必须公正与正义非常执着,不知道在律师团及关心华教同仁是否认为发警告说明会后是否也应同时警告以下各方人物代表(以示公正):
1.挺叶派的在文字与口头上多次影射柯派可能是涉及打人阴谋,是否律师团也表现出公正的法律专业精神起诉对柯等造成的人格污蔑?
2.请留意报载这段文字:这7个工委会是在雪隆捍董会主席兼乌鲁冷月县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柯建生的召集下,向记者念出一份联合声明。
他们怀疑,这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的阴谋,并表示,早在事情发生的3天前,华教份子已从家长捍卫新纪元学院委员会(家捍会)发表咄咄逼人的文告和动作中,意识到有人会在新院毕业典礼上闹场滋事。
"当时,稳定新院家长委员会曾经预先警告家捍会,勿搞出无理取闹之事,而今,为华教史留下污点的暴力事件竟然发生了。"
询及是否认为该起袭击事件由家捍会所策划,柯建生表示,他只是从家捍会发文告的动作中,觉得是这批人在闹事。这段文字是否也构成了影响警方判断的罪行?
3.华教元老沉老抱病在床还语重心长的对叶新田的劝告内容是否也被律师团断为干扰警方程序?
4.律师团是否打算申请封口令禁止华社甚至关心华教人士对叶案的讨论与发表感受或感想等?
本人谨代表一群关心华教前景的同仁,恳请律师代表团为我们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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