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看不到的危机!
其实在一个公开、公平的交流平台,每一个人都可以很自由的代表自己的立场与观点,当然也必须为自己的立场与观点负责任。但是那些不同意观点甚至毫无机会反驳的人(无辜被说成造神的人),他们有责任全盘接受那些毫无根据的指涉吗?
评论人看不到的危机!
求真 | 1月2日 傍晚6点20分
当我在网络上因陆老被传骚扰女性的事情上,有许多的网友用极度对立的观点来抨击华社造神,及如果我们不认同他们所谓造神论的观点,他们宁愿不当华人等的言论感到相当愤怒。
本来两性的课题应该是一种关系,如果你和异性的关系很要好,可能他也会主动在语言上自嘲自虐一下。难道那些人权份子完全没有如此的行为吗?
但是如果她们对你已经反感了,你可能只是语言或者是眼神让对方感觉不适也可能是性骚扰(其实性骚扰是否是指异性之间的不尊重的行为举止?性在我们的意识里概念一直都相当模糊,甚至是歪曲了许多。)
因此我认为处理这类问题首先是关系,第二是尊重。我举例一位女性对态度非常友好的陌生人与对一位比较熟悉的同事那一位比较有好感?
既然是解决关系的问题,就不宜用对立的姿态解决问题。当然那已经是明文规定的性骚扰绝对不能姑息养奸。
接着我要谈的是许多人认为,对抗升级才能让社会关注问题的严重性,但是我在陆老的事件看来,不应该如此。我们暂且不谈受害人的感受与应该体现法治精神的让控辩双方都有平等的法律权利。
我们试想,就算陆老是犯错了,而且就如传闻那样累犯,如果经过司法判决,服刑了。难道那些舆论,那些鼓动舆论的人士会放过他吗?难道他们不会搬出更多理由来说明:造神,华社对不起他们,如果我们不同意他们的看法,他们宁愿不是华人等这类自以为很合理的话吗?
所以我们说评论界失去了平衡,他们用评论贪腐政治那套必须打死对方的论述来展示他们的大公无私,他们的独到见解与人权捍卫者的高姿态来看待自己的评论价值。
但是如果我说他们已经被列入自我神化与被列入造神的偶像而不自觉,他们会承认吗?当他们提出不同意他们看法的人都是造神的,如果我们维护陆老就是共犯,我们华社对不起受害人等言论是否已经很造神了呢?
我不是要提出绝对与相对的对比,我要大家思考的是当我们用非常简陋与情绪化的要与民族甚至是维护华教尊严的情感切割的时候,对华社是好事吗?或者说对公民社会是好事吗?
我反而看到危机四伏,特别是那些踩着华教前辈被羞辱的脚印而得快感的言论与那些对华教运动认识不深却态度轻浮者,对华教运动不以为然的那群价值错乱的华社(我估计应该也不少)。他们会有沉痛的心情将华教斗士送上绞刑台吗?如果没有他们带着的是多少的仇恨?这些仇恨能够继续发扬民族教育吗?可能读者不以为然,但是如果大家稍微持平的态度观察网络上的留言,就不会惊讶我的痛心与担忧了,他们甚至煽动、鼓动不读华文也没关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难道我们看不到仇恨与误解早已造成许多华人子弟对自身文化的不平衡心理了吗?
我知道那些不以为然的一定会挑衅说,难道女性的尊严应该为华教而被羞辱吗?可能我们难于想象,竟然有人没有觉察自己的所谓的去神化已经有意或无心的动摇着脆弱的华社基础结构。为什么说脆弱呢,因为当评论人可以随意的指,不同意他们观点的人就是造神的信徒,我们已经被逼到在必须选择立场的处境。难道这不是自诩反造神/去神化的评论人可以避免造成分裂的局面吗?
今天有许多所谓评论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正义感断然切割许多人类纯洁的情感(比如我们对陆老的尊重不等于同意他被指骚扰女性的行为),这种的思想其实已经造成许多的情绪化与不成熟的言论在华社里发酵。我想如果可以轻易的和历史与民族情感甚至是你尊重的人就一个法字而做出断然切割,这样的人会不会在更大的事情上造出更大的神?
比如他们认定地方议会选举是最理想的,当他们发现如何努力也无法达到这目标的时候。他们会否将自己的失望作为情绪批判,把他们的不满化为呼吁选民投废票或甚至转为支持在许多州论为反对党议员的国阵候选人?这里我担心的不是我们华社没有道德标准去分辨是非对错,而是评论人将少数人的错误发泄在不知情与无权势的华社老百姓肩上,这对无罪受牵连的人公平吗?
其实在一个公开、公平的交流平台,每一个人都可以很自由的代表自己的立场与观点,当然也必须为自己的立场与观点负责任。但是那些不同意观点甚至毫无机会反驳的人(无辜被说成造神的人),他们有责任全盘接受那些毫无根据的指涉吗?
最新:
转载:如果无法正视性骚扰,那就别再伤害受伤者
我的意见是回应: 为性骚扰事件道歉及辞二职务 陆庭谕宣布停止出席公开活动
陆老做对了:他道歉!
想像,如果他硬拗,说是那些女性因为仰慕他而自动送上门的,还是他的热情被那些自做多情的女性们做太多的诠释,那他真的是在人家伤口上撒盐。可是,他没有,至少走到这个阶段,他谢罪以让事件落幕。
陆老对华教的贡献和历史定位是毋庸置疑的,许多人因此跳出来替他抱不平也是可以理解。性骚扰牵涉骚扰者和被骚扰者,如果骚扰者没有错,那就是被骚扰者的错了吗?读了几篇欲替陆老脱罪的文章,身为一个也是性骚扰受害者(当然跟陆老无关),笔者有很深的感触!
对方平常的言谈举指,如同温雅书生,对宗教热诚,对任何人都热心。被性骚扰后,笔者处于深度的恐慌与无助,因为对方美好的名声,更因为害伯事件被其他人知道后,反而是对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
一个长辈知道后,力劝笔者不能说,因为这个社会只会再伤害被伤者的人!笔者选择不听劝,结果事实证明,二度、三度的伤害一而再,再而三来!“你是不是当时穿太少?”、“你是不是太敏感?”、“你是不是……。”
苍天有眼!负责“审理”的长者说:“只要是让你感到不舒服、害怕,不管是语言或动作者,对方有性的意含和举动,都算是性骚扰。”
好多好多年以前的事了,每想起来,都觉得噁心、害怕!不过,笔者知道,在这社会的各角落,有许多的女性也碰过同样的遭遇。她的沉默,当然也是自我保护免再受伤害。不过,因为都沉默呀,所以就会不断出现新的受害者,同样的加害人。
这世上本有许多不完美的事,人格亦然!老掉牙的一个比喻:我们选择去看白纸,还是白纸上的污点?我们或许该学习的,是即使白纸上有污点,但也是一张可以写字的白纸。
就只恳求亲爱的社会,放过受害者!如果无法正视社会的性骚扰事件,那别用你们的笔再伤害受害者!
编按:今天甚至有人要挖掘出受害人是谁,请问我们的社会愿意承担受害人第几度的再受伤害吗?是否她们站出来公开作证后社会就会还他们公道?我们的社会保证不让其他如偷窥者与所谓女权者继续的借用他们公开的实例继续被“利用”骚扰她们现今的平淡生活?
2009年1月3日 00:35
敬请出席!
东方大讲堂:“尊严VS性骚扰”(5/1/2009)
联办单位:
1)《东方日报》
2)隆雪华堂妇女组
3)坤成校友会
日期:2009年1月5日(星期一)
时间:7.30pm入场,8pm开始
地点:隆雪华堂楼上讲堂
主讲人:
1)王妤娴(妇女援助中心社工)
2)傅向红(新纪元学院讲师)
3)何玉苓(妇运工作者)
4)李素桦(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
主持人:
郑淑娟(坤成校友会会长)
现场将以华文作为媒介语。
入场免费,欢迎出席,踊跃交流。
2009年1月3日 01:59
评论界自从在308政治海啸前“正以凛然”地为替阵造势而让国政丧失2/3优势后就失去了平衡。
他们用评论贪腐政治那套来标榜自己是卫道者。
他们以锐利的笔锋来神化他们的理想。
其实陆老师事件与蔡细礼事件一样:蔡夫人都原谅了她的丈夫,旁人却还在不停地批评他的私德,否决了他在政治上的贡献;被陆老骚扰的几位女子没有告他,旁人却兴风作浪喋喋不休,让老头子对华教的贡献被丑闻掩盖了。
有时候,有些人,不写,好过写。
2009年1月3日 06:34
谢谢秀丽的参与评论,为了更清楚的表达立场误会特别的转载她在独立新闻在线的文章。
另外雪华堂的讲座,希望能够听到除了讨伐的声音,能够有更多平衡的声音。
2009年1月4日 15:13
无可否认媒体该据实报道,我们也应公开来谈,受害者也有她发言和讨回公道的权利,这些都不应被掩饰以免日益恶化下去,但一个人的私德和贡献该分开来谈,必竟其对华教的贡献是受到各界所认同的,人也没有十全十美,最近类似这样的事件不断地发生,这并不非说道德不重要,但或许是受到社会的影响吧?东方人的思想的确很难接受这一点,唯有见仁见智了!在中国/台湾历史上出现过秦始皇,毛泽东,蒋介石,孙中山等等这一类型的历史人物,那又怎么说呢?至于他是否被社会所接受或拒绝,在二十一世纪自由民主的社会里该交由人民来去定夺就如蔡细历那样交由党员来去决定。对于这些的事件突有一种感想,觉得私德与贡献,两全其美,世上难寻。。。
2009年1月4日 16:19
其实为什么必须用贡献来试图掩盖错误,问题处在一个只要求完美无瑕人格的社会,很多时候用对立看待问题。
退一步讲如果犯错的不是知名人物,没有社会贡献的光环,那讨伐的声音是否就可以正义秉然?
我想主要的是我们的社会对人的尊严的认识已经失衡了。我们相信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道德要求,所以只要你是正义的你就不能“包庇”罪犯,当我看中国现代连续剧就有家人向领导检举、举报家人失责的片段,开始感觉还认为是好事,继续思考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当一个社会必须以各样条规来规范个人的生活,是多么没有创造性与尊严的啊。
我参加许多中国的论坛或聊天室都有这样的警告:文明聊天,文明言论,请遵守本聊天室或论坛的管理与规则......
是否说东方社会在许多人际关系上比较小心眼,比较失去安全感?
2009年1月4日 18:53
又或许其他类似这样的事情可能已经被掩盖了。。。